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开展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西安工业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且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的学生报考。
4.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招生 计划 |
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080705 |
工学 |
二年 |
60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工学 |
二年 |
30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080801 |
工学 |
二年 |
30 |
经济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120206 |
管理学 |
二年 |
30 |
会计学 |
120203K |
管理学 |
二年 |
30 |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18日18:00。
2.报名方式:考生务必按上述时间登录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xatu.cn)进行网上报名。
3.必须上传的资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专业,按照“报名条件”中第4条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如个人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初审
学校将组织教务处、招就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1年7月1日前在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xatu.cn)公示。
五、录取
1.通过资格初审、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必须取得学位证、毕业证方可参加录取。
2.录取原则:学生在校期间学分平均绩点成绩作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如考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相同时,则参考《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成绩排序。
3.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7月10日前通过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xatu.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西安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
1.学生按照通知书上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
2)《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应届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培养模式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八、收费及资助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参照2021级同专业本科新生收费标准执行。
根据《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和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政策,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
九、其他事项
1.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本简章由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上级部门有最新政策,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监督保障机制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由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示资格初审结果、拟录取名单。
3.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问题线索调查。线索监督电话:029-86173161,线索举报邮箱:jwjcc@xatu.edu.cn。
4.监督电话:029-86173079
监督邮箱:xagdjy@126.com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学府中路2号
邮编:710021
招办网址:http://zsb.xatu.cn
咨询电话:029-86173115(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西安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x